境外投資備案文章
返程投資37號文登記流程及注意事項
37號文國家外匯管理局于2014年7月14日發布的《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內居民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4]37號,以下簡稱37號)。 此前,《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內居民通過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資和返程投資外匯管理的通知》(匯發[2005]75號,簡稱75號文件)于2005年11月1日實施。37號文件實施后,原75號文件被廢除,返程投資外匯登記正式進入37號文件時代!


返程投資新規37號文件注冊擴大監管范圍
由于《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內個人參與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外匯管理的通知》(匯發[2012]7號)僅適用于境內居民參與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情況。實際上,一些地方外匯管理局認為,即使境外公司在上市前制定了股權激勵計劃,行權也必須在上市后處理。這種實際操作使境內居民參與境外注冊的非上市公司股權/期權激勵計劃長期處于尷尬狀態,無法實際辦理外匯登記。37號文件的出臺彌補了立法和監管的空白,使企業在上市前辦理股權激勵計劃的外匯登記有章可循。


VIE架構法律問題解析?(架構搭建、37號文登記、ODI備案)
一、VIE架構概述(1) 什么是VIE架構? “VIE英文全稱Variable InterestEntities,也可變利益實體,又稱協議控制結構,即海外注冊上市實體與國內業務經營實體分離,海外實體通過各種協議實現實際經營公司的經營決策、利益分配、人員調整控制,這不同于股權控制結構模式。


37號文備案過程中6個關鍵點
1. 為何設置BVI?——BVI股東作為創始股東的持股主體,持有100%的股東BVI公司持有Cayman公司的股份,而不是個人直接在開曼持股,如果將來Cayman公司有股息或出售股票的收入BVI公司而不是個人,BVI免稅和保密,股東避免立即征收個人所得稅,具有遞延納稅或可能免稅的功能。此外,股東使用BVI持有其在Cayman今后的股份Cayman股權產生交易,使用BVI更方便實施。BVI作為持股主體還有其他好處,不贅述。


什么是VIE架構?(VIE架構概述)
早在2000年4月,新浪采用VIE架構于納斯達克上市,成為國內首家赴美上市的互聯網公司,開啟了中國企業赴境外上市的新模式,后阿里巴巴、京東、百度、騰訊等公司陸續采用VIE架構成功赴海外上市,獲取了更靈活的籌措資金的方式。2021年12月24日,證監會根據《國務院關于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的管理規定(草案征求意見稿)》起草了《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備案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尚未生效),擬對中國境內企業境外上市制定備案程序等系列規定。

